
KL5LM(A)型礦燈使用說明書
一、KL5LM型礦燈產(chǎn)品特點
本產(chǎn)品嚴格按照 GB7957-2003《礦燈安全性能通用要求》和MT927-2004《KL型礦燈》進行設計制造。其主要特點如下:
1、本產(chǎn)品由于采用了LED作為礦燈的光源,在保證正常使用照度和使用時間的同時大大降低了電池的功耗。
2、本產(chǎn)品采用電子保護裝置,實現(xiàn)短路保護、過充電保護和過放電保護多重功能。
3、本產(chǎn)品電池組之間采用高分子PTC材料連接提高了電池組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此外該類型礦燈采用了安全性和穩(wěn)定性強、重量輕、體積小的錳酸鋰電池組為電源,在提高礦燈整體的安全性的同時也使礦燈的總體重量大大減輕。
5.采用的大功率白光LED光源具有抗振動沖擊、光電轉(zhuǎn)換效率高、連續(xù)點燈時間長、壽命長等特點。
二、KL5LM型礦燈結構特征
1、礦燈為攜帶型,由燈頭、電纜和蓄電池(包括錳酸鋰離子蓄電池、礦燈保護器和蓄電池槽等)構成,燈頭內(nèi)設有兩個光源,燈頭可固定在礦用安全帽上。
2、鋰離子蓄電池輸出端設置有礦燈保護器,具有過充電保護、過放電保護及短路保護功能。
3、采用燈頭充電方式,只須將燈頭的充電插頭插到充電架的充電插頭上,按順時針方向旋轉(zhuǎn)180度可自動充電。
三、KL5LM型礦燈技術參數(shù)
KL5LM型礦燈用于煤礦井下攜帶式照明燈具,可用于高瓦斯煤礦及其它需要移動照明的場所。
工作環(huán)境溫度:-20~50℃;
相對濕度:45%~95%RH;
相對氣壓:65~105KPa;
額定容量(AH)5
額定電壓(V)3.7
主光源額定電源(a)0.26
點燈開始照度(lx)≥1000
點燈11h照度(LX) ≥500
輔光源額定電源(a)0.06
點燈時間(h)主光源≥11
充電時間(h) ≤10
外形尺寸(mm)(蓄電池部分)110*43.5*106
重量(kg) ≤0.52
蓄電池壽命(循環(huán)次數(shù)) ≥500
四、KL5LM型礦燈使用操作
1、礦燈到礦后,應檢查包裝箱是否損壞\受潮等現(xiàn)象,然后開箱檢查箱內(nèi)所附技術文件(說明書和合格證),是否齊全,再檢查礦燈外觀是否良好,零件有否損壞松動等現(xiàn)象.
2、礦燈為荷電出廠.為保證正常使用,下礦前應進行補充電,然后做一次放電試驗,每次放電時間以八小時為好;然后再充足電就可投入正常使用了
五、常見故障分析與排除
故障現(xiàn)象原因分析排除方法備注充電時指示燈不高或閃爍燈頭與充電插座接觸不良檢查燈頭與接觸座接觸是否良好直到充電指示燈恒亮礦燈不亮電池進入放電保護狀態(tài)對礦燈重新充電礦燈忽亮忽暗LED驅(qū)動電路損壞燈頭內(nèi)開關觸頭松動更換LED驅(qū)動電路檢查開關觸頭接觸是否良好礦燈不能充電電子保護器損壞充電控制板損壞更換電子保護器檢查\修理充電控制板礦燈充電后點燈時間不夠電池壽命終止更換礦燈.
五、注意事項
1、礦燈應完整、完好。有故障的礦燈,缺零件的礦燈嚴禁在井下使用。使用中的礦燈若出現(xiàn)故障,上井后應立即進行維修;
2、礦燈暫停使用時,應充足電存放,不可無電儲存,儲存的礦燈每兩個月必須補充電一次;
3、充電架的充電彈簧片應經(jīng)常維護保養(yǎng)。變形、彈性不足均造成接觸不良,充不足電,將嚴重影響礦燈壽命;
4、礦燈應在蓄電池壽命期內(nèi)使用,達到壽命或關鍵零部件損壞后應強制報廢;
5、嚴格按說明書規(guī)定的充電設備、充電方法進行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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